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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9〕4号),太仓市科学技术局部门职能和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现将更新后部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情况予以公开。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组织管理全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编制全市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基础研究、前瞻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应用示范。
(五)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科技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九)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高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区编制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等的初审推荐和相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措施,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
(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外国人才、人员工作许可等事项。
(十四)督促和指导科研院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加强科技创新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全市科技创新经费预决算和绩效评价;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参与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二)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和开展评估,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布局优化;承担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统筹管理全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制定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年度科技计划;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载体等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科技安全相关工作。
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宣传、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承担创新型城市建设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建设的指导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省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承担重大调研任务。
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负责高新区建设指导和协调服务;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计划,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负责上级高新技术领域的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培育和推动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发展,构建创新型企业梯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的初审推荐和相关管理工作。
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建设,组织申报和实施省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
指导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相关管理工作。
(三)成果转化与科技合作科。拟订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技术创新、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措施、举措;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导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载体建设。
拟订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支持举办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做好科技镇长团的沟通协调和管理服务,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和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承办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团组的组织和报批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国际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协调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上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奖励等相关项目推荐工作。
负责科技金融工作;开展科技服务业统计分析工作。
(四)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涉及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支持新药创制与医疗器械领域的科技研发活动;负责上级农业和社会发展类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等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承办实验动物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科技对口支援、科技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工作;协调全市科学普及工作。
(五)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科。做好全市科技人才工作,落实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人才计划,承担国家、省、苏州科技人才计划项目和引智相关计划的组织推荐工作,加快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相关科技创新人才跟踪服务。
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的规划、政策举措、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指导外国专家工作室建设,承担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因公出国(境)培训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跟踪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外国人来我市工作、外国高端人才资质管理和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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