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做好市、镇(区、街道)高频政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二)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和市级部门划入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服务、管理职能;负责我市涉及“3550”改革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审批链条上的相关事项办理。
(四)负责规范、指导镇(区、街道)行政审批局(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对行政审批行为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组织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
(六)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实施和安全管理工作。
(八)按照法律法规,强化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行政许可;将安全生产问题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制度。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事项的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市相关部门,市相关部门将事中事后监管结果推送给市行政审批局。市相关部门在市行政审批局行使行政许可权过程中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技术服务等综合支撑,按照审批结果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承担监管主体责任。
太仓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事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办理时间:工作日(春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45,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秋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45,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事大厅咨询电话:(0512)5389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