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江高新区(盛泽)分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依法承担本辖区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相对简单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受理、审批,并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查处本辖区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依法承担本辖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管职责;承担本辖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五)依法承担对本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本辖区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对本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行为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协助开展本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
(六)依法管理和指导本辖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缺陷产(商)品召回制度。
(七)负责本辖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指导和监督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参与有关技术机构的考核工作。
(八)依法承担本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辖区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依法实施本辖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本辖区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本辖区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本辖区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负责本辖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推荐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十一)指导本辖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本辖区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
(十三)负责管理本辖区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监督。
(十四)负责本辖区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五)负责监督实施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标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以及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辖区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本辖区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配合实施本辖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
(十六)承办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江高新区(盛泽)分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