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交通运输局职能信息
根据《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发[2010]126号)和《中共隆昌县委、隆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隆委发[2010]18号),设立隆昌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2017年8月22日,隆昌撤县设市,更名为隆昌市交通运输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全市交通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船舶有关技术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规划规模内固定资产项目。提出有关公路、水路规费和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是、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
(八)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 李明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华书
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其英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海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云安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杨咏梅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赖升友
党委委员 张伟
党委委员、市中心客运站站长 袁荣柱
副科级领导 周伟
养护段段长 龚雷;
隆昌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