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二)负责全县群众和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协调指导各镇和县级部门开展群众和信访工作,并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进行督查考核。
(三)负责受理、交办和转办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负责群众接待中心、惠民帮扶中心、群众热线及网络信访平台的日常管理,依法处理群众诉求,开展惠民帮扶工作。
(四)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接待和协调处理跨部门和镇的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交办与转办的来信来访和惠民帮扶事项。根据授权复查信访事项。
(五)负责组织涉访矛盾的排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社情民意,综合分析利用群众和信访工作信息资源,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和信访工作意见建议。
(六)负责群众和信访工作的对外宣传、信息交流、相互联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