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1.负责承担辖区内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担退休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3.贯彻上级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的优待、抚恤工作。
5.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和烈士纪念活动的组织工作。
6.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负责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7.负责辖区内各涉军部队的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
8.按上级要求做好民兵、预备役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征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