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职能职责
(一)拟定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五)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七)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领导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冯毅: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胥智刚:负责党建、优抚、褒扬纪念、双拥、军地共建、安置、就业创业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跃双:负责退役军人党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应急、信访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冉体林:负责信息、保密、财务、规划、绩效管理、政务公开、脱贫攻坚、平台建设、“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等工作;负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