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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楼位于东河镇兴旺大道西侧,始建于2006年6月,竣工于2007年10月,总投资多1400多万元,占地面积13亩,建筑面积9700多平方米,其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面积2000多平方米。政务服务大楼拥有摄像监控室、中央空调、地下停车场、自动化办公系统等一流的办公设施设备。旺苍县政务服务中心是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单位,内设综合股、业务股、督察股。中心成立于2007年5月28日,正式启动运行于2007年11月29日,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监督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52个,窗口工作人员103名,设独立窗口36个,综合窗口1个,集中受理、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248项,其中即办件67项,政务大厅内设并联审批、社会服务、登记注册、财税信用、房产交易登记等5个服务专区,中心采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运作模式,按照“进一道门办公,交规定费办成,承诺日内办结”的要求,为群众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旺苍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主要职责为:
①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②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内部运作程序和规定,会同窗口所在部门审议、制订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组织实施,搞好日常管理工作。
③组织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督促窗口单位(包括各分中心窗口)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及承诺事项,严格执行规定收费标准;协调处理入驻中心窗口单位之间及窗口单位与项目业主之间的工作关系,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④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安排、调整。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消或者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⑤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投诉。
⑥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提供窗口单位目标考核与中心相关的考核资料、依据。
⑦政务服务中心党、团组织按照《党章》、《团章》对党员、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⑧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旺苍县行政审批局办事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旺苍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9号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839-620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