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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18日正式挂牌组建,将原工商宝塔分局、宝塔区食药局、质监宝塔分局“三局合一”,是宝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科级建制。加宝塔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截至目前,延安市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435人,退休130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
(ニ)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依法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合同、认证,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广告、计量等行为,监督管理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照授权承担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四)负责产品质量强制性检查、抽查、风险监控、质量预警、地理标志产品、工业产品许可证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缺陷产品和不安全产品召回。
(五)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辖区相关单位申报地方标准;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全区商品编码工作。
(六)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和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安全风险检测、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七)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规范。
(八)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产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区域的盐政稽查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埋和保护;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组织调查处理商标和专利纠纷。
(十)负责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含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 负责分析制定食品药品抽检情况报告,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公示抽检相关信息,配合中省市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工作。
(十一)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监督和节能工作。
(十二)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受理消费投诉、质量监督投诉、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等并依法依规处理。
(十三)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十四)指导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者协会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区市场监管局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