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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18年7月6日正式组建,主要负责区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现已完成全区19个部门(单位)121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2名,领导职数1正3副,设总工程师1名。下设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事业性质,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35名,领导职数1正3副。根据工作需要,现设置党政综合科、政策法规科、人事财务科、监督监察科、网络信息科、政务管理科、档案管理科、勘察验收科、投资项目科、建设交运科、农林水牧科、市场服务科、社会事务科等13个科室。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法规,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完善集中审批工作体制机制,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
(2)负责全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及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整顿工作。
(3)负责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4)负责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集中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跟踪督办重大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相关矛盾和问题。
(5)负责集中办理投资项目、市场服务、社会事务、城建科技、交运水林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组织集中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联合图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6)负责对不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安、国土和垂直管理部门进驻服务大厅设置窗口,进行流程再造和统一审批工作规范,并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对进驻服务大厅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7)负责组织协调对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研究制定窗口及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和考核方面的相关制度、办法、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和行为准则;负责组织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以及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8)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宝塔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9)负责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
(10)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引导工作;负责对审批服务违规违纪行为和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11)负责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报送、联系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协调配合、相互制衡工作机制。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隶属于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事业性质,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35名,领导职数1正3副。主要职责:
(1)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提供网络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服务,承担审批服务数据录入、统计、分析工作;
(2)负责审批服务事项代办工作;
(3)负责服务大厅审批服务平台和宝塔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软件升级、技术培训和日常维护工作;
(4)负责服务大厅环境卫生、设备设施、水电维护、安全管理和饮用水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咨询电话表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一科咨询电话:0911-2162675;监督电话:0911-2162677;受理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B厅50号社会事务一科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