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机构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十二)依法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申报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监督管理政策规划;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十八)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
(十九)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助反垄断相关工作。
(二十)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黄华春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工作,负责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
谭子凯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罗旭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市场秩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稽查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和名牌创建、质量强区、民营经济等工作。
余松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政策法规、政务公开、人事教育、信访维稳、信息宣传、文电会务、计划财务、史志档案、机要保密、目标管理、机关效能、审计监察、软环境建设、后勤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柯玉华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协助局长分管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食品检测工作。
唐学文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协助局长分管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精准扶贫工作。
艾晓春党组成员、城北所所长
协助局长分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统计、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创文、创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