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凤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风办发【2019】34号,文件精神于2019年3月份成立新单位。凤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退役军人事务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一、工作职责:
1、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珠保障相关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县本级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落实伤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上级有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纸质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科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让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设定一个综合股(拥军优抚股)负责全县退役军人各项服务事业发展。因业务较多我局又内设以下工作机构:
1、局办公室
2、安置法规股
3、拥军优抚股
4、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5、红色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6、凤山县双拥工作中心
7、财务室
咨询电话:(0778)681345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朝阳大道2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8-6818040;0778-6818030
办公地址:河池市凤山县朝阳大道与古寺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迎龙花园北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