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潜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进行下一步网上注册登记。
(二)网上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设定用户名和密码,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信息,获取系统注册号,并提交注册信息至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省认定办将及时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注册用户名、密码和系统注册号请企业妥善保管。已注册并通过省认定办确认激活的企业不需要再次注册。
(三)网上申报材料提交
企业访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简称“省高企网”,网址:http://220.249.102.10:8088/index.jsp),凭国家高企网上获得的系统注册号进行注册,使用企业的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注册时设置的密码进行登录,完善单位信息,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我局高企认定工作邮箱(whgqrd@126.com)。
(四)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组织并指导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连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由省高企网下载打印),及企业申报材料两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一并上报市科技局计划科。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五)评审认定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意见。
(六)公示、备案、颁发证书
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网址:http://220.249.102.10:8088/index.jsp)进行公示。公示后报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公告备案结果,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潜江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什么时候开始?怎么申请?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批次及时间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共安排2个批次,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集中受理,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第一批7月10日、第二批8月20日。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注册登记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 企业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国家高企网”,网址:www.innocom.gov.cn),点击右上角的“企业申报”,进行注册。 未在国家高企网注册的企业,先进行个人账号注册再进行关联的企业账号注册,注册信息由国家高企网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首次登陆可通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个人手机号接收的临时密码登录系统。 已在国家高企网注册企业,用户名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为企业自己设定,如忘记,请进行密码找回或账号申诉。国家高企网注册、登录问题请联系登录页面正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企业登录后在首页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要办理”,可在界面上方看到企业注册内容:企业名称(当前)、系统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请及时核对企业基本信息并妥善保管好企业用户名(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和系统注册号。 2.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 企业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完成湖北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 需要注意的是,法人用户注册前,必须先完成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实名认证,否则无法进行法人用户的注册。具体操作方式可参考注册登录界面的“操作指南”。 (二)申报材料提交及报送 1.网上申报材料提交 完成注册后,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页面左上方的“返回首页”,在首页的搜索框中输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进行搜索,页面会显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法人—在线办理”,点击“在线办理”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页面,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申报。 请确保湖北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的基本信息与国家高企网的基本信息一致。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2020年,省认定办采取无纸化评审方式,省认定办不再接受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调整为报送至所在地科技局备案留存(保存期5年)。纸质申报材料按照本申报材料通知内容清单逐项打印,装订成册,交各归口科技部门审核,并留存备查;各市(州)科技部门、东湖高新区科创局、襄阳高新区科技局负责各自辖区内申报材料收取、审核、存档工作,未经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销毁。 纸质申报材料必须是通过申报系统打印带有水印的版本,确保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的一致性,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归口科技部门,具体时间以归口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三)执委会推荐 请各市(州)执委会,东湖高新区、襄阳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并指导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组织召开推荐申报工作会议,形成会议纪要,连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由申报系统下载打印),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上报省认定办。 三、申报材料内容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详见附件1)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省认定办将强化协同配合,加强认定监管,继续深化高企质量年建设。 (二)各地要加强企业辅导培育,强化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注重提升申报质量。 (三)企业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严格对照认定条件,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基础上按要求组织好申报材料。鼓励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过程中,同步参加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四)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提高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等材料质量,据实出具相关数据和报告。 五、申报联系方式 省高企申报业务咨询 027-87272996 省高企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027-87265789 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咨询 12345 省科技厅 张远钦 姜胜来 027-87135815 省财政厅 王行知 027-67818860 省税务局 胡宏凯 027-8732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