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工作职责:
(一)拟订城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城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三)拟订城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城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城区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城区管理范围内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殡葬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承担残疾人福利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城区民政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职责划入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五)完成城区党委、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南宁市武鸣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城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城区民政局会同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区划图。
二层机构
一、南宁市武鸣区救助站( 南宁市武鸣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南宁市武鸣区社会福利院、南宁市武鸣区养老与儿童服务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城区范围内非农业人口中无依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老,离退休孤老职工、儿女不在身边的老人、双职工家庭无力看管且生活自理困难老人以及孤儿和弃婴的收养工作;为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为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救助和保护。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农坛路49号
联系电话:0771-6018685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负责人:谢爱明
二、南宁市武鸣区殡葬服务所
南宁市武鸣区殡葬服务所为城区民政局的下属二层机构,列为公益二类。
主要职责:
负责本城区的殡仪服务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宁武路8号
联系电话:0771-6222351
办公时间:全年办公,业务办理时间:8:00-17:00;祭扫服务时间:8:00-11:30,12:30-17:00。
负责人:陆受莹
咨询电话:(0771)6222313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兴武大道24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71-6221188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标营路35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71-6023675
办公地址:南宁市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标营路352号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宁市武鸣区民政局行政秘书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年度总结、年度计划起草;负责政策法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统筹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