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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一) 拟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打击走私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区国防科技工业、民用船舶工业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工业、信息化和商贸流通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工业、信息化和商贸流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工业和商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工业、信息化和商贸流通信息。
(五)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技术改造类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对全区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备案、核准、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六)贯彻《中国制造2025》,协调推进《自治区、河池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七)贯彻落实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业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推广,以及重大技术装备及技术成果转化规划和计划。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负责全区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负责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全区农产品加工业规划发展政策和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糖业生产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对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负责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及自治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监察;依法对全区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全区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全区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和仲裁及处罚。
(十)推进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组织实施自治区和市政府下达我区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承办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十二)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老旧汽车报废补贴资金管理。
(十三)拟订金城江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城镇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和家电下乡工作。
(十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管理职责。
(十五)承担组织实施金城江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六)协调金城江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我区产业损害调查、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七)贯彻实施国家贸易政策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涉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推进金城江区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负责组织金城江区商务出访考察活动,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
(十八)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协调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拓市场,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支持工业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推进工业品的销售。
(十九)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统筹指导我区工业信息安全、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和工业领域网络安全防护应急处理。
(二十)研究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区投资促进目标任务,报区人民政府分解下达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区投资促进工作情况。组织策划、包装、推介招商引资项目。
(二十一)负责策划、组织实施金城江区赴国(境)外开展投资促进活动;组织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投资促进的活动;负责全区利用国(境)外投资有关数据统计工作;与相关国际组织或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开展业务合作。负责与自治区、市主管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外省、市驻金城江的办事机构、金城江区驻外办事机构开展有关投资促进业务的联系工作。
(二十二)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乡镇(街道)投资促进工作政策措施和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工作措施。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区级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采集金城江区招商引资绩效考评数据。
(二十三)为投资者提供项目代办服务,全程代替投资者办理投资项目所申办的事项,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全过程代理服务。受理涉及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分析调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办理。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
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日常运行,分析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形势,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及部分生活必需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进工业行业和商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负责交通运输、工业企业物流的综合协调;拟订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协调实施;承担行业应急管理和重要物资(包括生活必需品)紧急调运和市场供应的协调工作;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负责电力、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依法实施电力、煤炭相关行政许可;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技改与投资股
牵头负责贯彻《中国制造2025》,协调推进《自治区、河池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工作;组织起草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金城江区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创新能力建设;编制金城江区行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行业实施产品标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技术改造类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对全区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备案、核准;组织协调重点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实施;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区域性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前期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组织上报须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业股
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及原材料工业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拟订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全区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承担轻工、纺织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分析轻纺工业发展形势和国内外市场情况,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茧丝绸生产计划,指导实施茧丝绸农工贸一体化;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食品、医药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分析食品、医药工业发展形势和市场情况,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金城江区医药储备管理。
(五)中小企业股
承担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完善融资、担保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区农产品加工业规划、政策和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开展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糖业生产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盐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治盐;制定金城江区盐业发展规划;组织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食盐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和盐行业稳定发展;监测分析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置金城江区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合格碘盐供应;承担盐业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区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六)能源与循环经济股
研究拟订全区电力、煤炭、石油工业行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电力、煤炭、石油天燃气工业的行业管理;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地方能源工业法规、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促进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对审核报告组织评估;依法实施技术节能项目评估和审查;负责实施节能检查和考核;负责资源综合利用申报与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及自治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监察;依法对全区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全区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全区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和仲裁及处罚。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市场秩序股
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全区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商业诚信经营,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各类无店铺销售规范发展,负责直销管理;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推动追溯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工作。会同财政部门负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工作。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及管理工作。规范石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规划、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对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业务进行准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和国防动员工作。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金城江区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和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商贸服务管理股
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发展、推广与应用,承担电子商务统计分析相关工作和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承担金城江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订我区城镇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及部分生活必需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拟订金城江区对外贸易(含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和市政府下达的重要工业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技术贸易,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全区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的申报;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进出口商品许可、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依法办理加工贸易批准证;负责金城江区机电产品进出口、技术贸易管理工作,承担金城江区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以及服务贸易促进贸易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承办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金城江区企业参加境内外涉外商品交易会,指导和服务金城江区企业与世界各国、地区开展贸易事务;协调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监测、分析金城江区对外贸易运行状况,研究外贸运行和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措施建议;对外贸易进出口的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
研究商务领域发展趋势,围绕对外开放、区域和次区域合作、外贸流通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推进金城江区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促进一带一路工作发展和开放合作体制改革;负责编制金城江区对外贸易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和维护产业安全的相关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我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应诉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政策、法规;协调我区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更加紧密经贸关系并组织实施;协助处理对台经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拓展对台经贸合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信息股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重大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负责制订全区工业领城信息化和信息服务业的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负责统筹指导我区工业信息安全、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和工业领域网络安全防护应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线电管理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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