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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贺州市和自治县党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县全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 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县乡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建设发展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自治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自治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指导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自治县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富川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2.与自治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自治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3.与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5.与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富川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绩效考评工作。
(二)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党工委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及全县医疗卫生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群团组织和统战工作,负责党工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事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承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局机关绩效考评工作。
(四)规划财务股。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重大卫生健康投资项目的立项及管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机构建设标准和规划;拟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预决算、会计核算、财务、资产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节能及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全县乡镇卫生院经费的预算、核算、决算以及上级专项资金的申请、拨入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编制与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的统计上报;负责卫生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审核工作。
(五)法制监督与考核股(行政审批办公室)。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法规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指导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普法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婚后确诊为不育症,申请试用辅助生育技术生育夫妻的审批。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的普法、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以及日常检查督查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的考核督查工作;指导和督促乡镇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网络建设。
(六)应急与信访维稳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健康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中毒事件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健康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卫生健康应急保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承办、交办、转送、督办信访事项;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和应急处置卫生信访突发事件;调查、分析、研究信访情况,提供卫生计生信访信息,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卫生健康信访工作的信息统计,定期上报信访统计数据;向信访人宣传与卫生健康信访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市制订的免疫规划;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政策措施、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监督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展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卫生城镇美丽工程建设和以农村改厕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织监督、检查、考核与评价;推进健康促进工作;协调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群防群控、重大自然灾害的卫生防疫工作;承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妇幼健康服务股。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九)医政医管股(干部保健股)。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全县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卫生下乡、征兵体检、残疾人康复、巡回医疗义诊等社会公益性医疗服务活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的审核;协助做好卫生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协助做好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县直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基层卫生股。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监督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负责全县健康扶贫管理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科教宣传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重点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和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全县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教育和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协调组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承担对外交流、合作、援助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重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负责卫生健康政策、知识宣传、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中医药管理股。拟订和实施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中西医结合、中医民族医工作;负责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监督管理全县中医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中医民族医机构的结构布局及改革;组织开展全县中医民族医机构校验及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检查和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老龄健康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体制改革股(医改办)。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全县医疗机构医联体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咨询电话:(0774)7882337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园区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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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4-7882669;7888881;
办公地址:富阳镇凤凰路县民政局东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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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