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负责保障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四)负责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工作。研究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房地产转让、抵押和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负责廉租房、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房地产测绘、估价等中介资质审核和管理;负责全市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依规章对本市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三级和专项建筑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资质审批。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工程项目报建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组织发布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指标指数,实施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管理和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实行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案制度。
(六)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筹划储备、综合协调城市建设项目。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设计施工阶段的管理,并指导、检查和监督安全质量。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工作;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劳动保险费监管、建筑墙体材料改革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城建档案工作。
(七)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工作。
(八)负责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各县(区、管理区)做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市城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负责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设行业体制改革。组织拟定城市建设的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
(十)制订本系统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抓好人才引进、交流和就业指导工作;归口管理本系统的专业职称;指导、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管辖单位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的法制建设、行政复议。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4)512311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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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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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贺州市民服务中心3楼A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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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5137893;负责人:刘建华;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和对外联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综治、信访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城乡建设志、年鉴、大事记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及后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