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全市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数字北流建设、政务服务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二)负责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北流建设、政务服务领域的规章草案,拟订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北流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北流建设的意见建议。
(四)负责拟订本市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本市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
(六)负责统筹全市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
(七)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公共应用平台和公共支撑平台建设,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八)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负责全市数字经济运行分析。
(九)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数字信用、数字文化、数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
(十)负责信息化、数字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十二)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
(十三)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场地提供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信息化建设。
(十四)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代为管理北流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将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及相关机构的信息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的职责、事业单位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相关职能等整合到北流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
咨询电话:0775-6226226 ;纳税咨询电话 0775-6612366
办公地址:北流市新松路0031号(原北流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场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03:00—06:00
北流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政务管理与协调股负责人:刘国军,联系电话:0775-6396051。办公地址:北流市月塘路城南客运站二楼政务服务中心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