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能
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制定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实施。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评选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成立,设5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军用供应站、玉林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玉林市退役军人医院、玉林市军队离休退休休养所、玉林市自主择业与转业军官服务中心、玉林市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