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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与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统一负责县级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工作职能转变为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标准以及监管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对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取消、承接和调整,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县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通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属于行政许可审批工作问题的,应及时向县行政审批局反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及时向县行政审批局通报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变化等引起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变化情况。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杨泽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廖育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吉鸿
党组成员、副局长: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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