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信息
(一)组织实施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役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协助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钦州市钦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