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拟订有关通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拟订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烈士申报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协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事务厅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军队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防城港市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0年共设有三个事业机构,分别是:
1.防城港市防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机构级别为副科级,列为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人员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
2.防城港市防城区光荣院,机构级别为股级,列为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院长1名,人员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
3.防城港市防城区烈士陵园服务站,机构级别为股级,列为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站长1名,人员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
咨询电话:(0770)3252302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70)3271099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164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