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研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信息资料的收集、编辑、报送。
(六)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八)负责全区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全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打击走私工作,掌握走私与反走私动态。
(九)负责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指导、协调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具体落实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朱靓 区长;
钟恒栋 副区长;
吴俊凯 副区长;
荣斌 副区长;
陈佳佳 副区长;
吴乃华 副区长;
邓珊珊 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