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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是根据国家的相关这侧法规, 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的有关审批办证事宜及公共服务事项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以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大力推行“主题式”审批,梳理出“我要开便利店”等129项高频事项,列出政务服务主题式套餐目录,按照合法、合理、精简、共享的原则,编制了《主题式套餐办事指南》,并生成相应的“主题式套餐”二维码。申请人只需扫码翻阅《主题式套餐办事指南》,就能显示出所申请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申请表,避免因对办事流程不熟悉造成反复跑腿。这一服务举措大大提升了群众办事的便捷度。
根据机构改革及各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情况,现对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 (一)独立服务窗口单位: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合浦县民政局、合浦县司法局、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人防)、合浦县林业局、合浦县农业农村局、合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合浦县公安局、合浦县应急管理局、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浦县市政管理局、合浦县残联、合浦生态环境局、北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合浦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合浦县税务局、合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合浦县烟草专卖局。 (二)综合服务窗口单位:合浦县气象局、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合浦县新闻出版局、合浦县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局、合浦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中共合浦县委统战部(民宗侨务局)、粮食局、合浦县委编办、合浦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合浦县档案局、合浦县教育局、合浦县水利局、合浦县交通运输局、合浦县卫生健康局。 (三)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县人社分中心、县车管分中心、县农机分中心。 (四)便民服务窗口单位:水电气专窗、婚检中心、国盾印章公司、微印印章公司。 二、集中办理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 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共1155项(按小项计),其中行政许可415项、行政确认96项、行政给付23项、行政奖励73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裁决14项、其他行政权力284项、公共服务23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