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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全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协调指导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督促指导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协调指导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电商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督促指导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进行查处。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动产抵押物和股权抵押登记。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六)负责质量提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制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统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分析掌握食品(食盐)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餐饮服务领域安全形势,监督落实生产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食盐)安全监督、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协调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等事项的后处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三级以下(含三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事项。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推行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测,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飞行检查等事项的后处理相关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质量、化妆品经营监管事项。
(十三)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大数据管理。
(十四)组织指导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五)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落实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保护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和评估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六)贯彻国家、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和调整区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检测和预测全区价格变动趋势,进行全区价格管理,提出价格改革措施。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协助政府征收和管理价格调节基金。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协助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十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落实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减少与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快整合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政务服务窗口,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提升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水平。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管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和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满足新时代公众用药用械需求。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4.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5.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6.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科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许可和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区科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主管盐业工作,负责工业盐管理,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2.与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药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药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北海海关铁山港办事处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会同北海海关铁山港办事处建立进出口产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6.与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负责依法可食用林产品从种植、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产品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可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市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领导信息
叶晓文 党组书记、局 长
个人简历:
叶晓文,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广西合浦县人,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现任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1984.06--1986.09 广西合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
1986.09--1988.07 广西梧州市财贸干校工商专业脱产学习(其间:1986.12定为办事员)
1988.07--1988.11 广西合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城工商所办事员
1988.11--1990.08 广西合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福成工商所副所长
1990.08--1995.09 广西合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城工商所副所长(期间:1991.12定为科员, 1993.01定为副主任科员)
1995.09--1997.05 广西合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南工商所所长
1997.05--1998.06 广西合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东工商所所长(期间:1997.08-1999.12在中央党校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8.06--2003.02 广西合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廉州工商所所长
2003.02--2004.12 广西合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助理、经济检查大队副大队长
2004.12--2006.08 广西合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2005.09定为主任科员)
2006.08--2012.09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副局长
2012.09--2015.04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04--2019.03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局长
2019.03--至今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和主持全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负责本局经费预算、决算编审以及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唐海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
唐海鹏,男,壮族,1965年08月出生,广西防城港市人,1999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
现任北海市铁山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1984.09-1998.07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系内燃机专业学习。
1988.07-1992.07 广西北海市风机厂工作。
1992.08-1994.09 广西北海市卷闸厂工作,工程师。
1994.10-1996.04 广西北海市同力贸易有限公司工作。
1996.05-2000.11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交通局工作,任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2000.12-2005.06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工作,任党委组织委员、办公室主任。
2005.07-2006.03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政府工作,任副镇长。
2006.04-2006.09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2006.09-2014.05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工作,任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2014.06- 2019.03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2019.03-至今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食品药品监管股,负责“四品一械”的监管、党建工作(含非公党建)、纪检监察、创卫生城市、防艾、食安办等工作,联系南康片区。
李其祜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
李其祜,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广西北海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1993.09—1995.07 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5.07—1995.08 毕业待分配
1995.08—1996.09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南康工商所工作(其间:1996.05 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1996.09—1997.01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南康工商所办事员
1997.01—1998.03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营盘工商所办事员
1998.03—2000.07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营盘工商所副所长(期间:1996.09- 1999.07在首都经贸大学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大专学习)
2000.07—2002.06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企业个体登记科副科长
2002.06—2006.12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营盘工商所所长(期间:2002.09-2005.07 在武汉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函授本科学习,2003.07定为科员)
2006.12—2007.06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南康工商所所长 (科员)
2007.06—2013.05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南康工商所所长(副科领导职务)
2013.05--2015.04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5.04--2019.03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副局长
2019.03--至今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物价监管、无照经营监管、扫黑除恶(维稳)、矿产整治、创文明城市等工作,联系营盘片区。
梁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
梁平,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广西合浦县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1995.09--1997.07 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7.07—1997.08 毕业待分配
1997.08--1998.11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南康工商所干部
1998.11--2002.06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办事员(期间:
1995.09-1999.09在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大专学习)
2002.06--2006.12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港口工商所副所长 (期间:2003.07晋升为科员)
2006.12--2013.05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监管与执法科科长(期间:
2009.09—2012.01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专业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2013.05--2015.04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党组成员
2015.04--2019.03 广西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分局副局长
2019.03--至今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事、政策法规、扶贫、绩效、后勤保障、精神文明、妇女、工会、共青团、计生、档案管理等工作,联系兴港片区。
杨钧淇 副局长
个人简历:
杨钧淇,男,汉族,1990年10月出生,山东淄博人,201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 现挂任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2017.7--2018.7广西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试用期科员 2018.7--2018.8广西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主任科员 2018.8--2019.3挂任广西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铁山港区分局副局长(挂任期二年) 2019.3--至今 挂任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咨询电话:0779-3966789、0779-3966769
办公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东段)3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779)8610012
办公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梅岭路与珠城路交叉路口往东约5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