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四)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五)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六)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八)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数为6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他在职干部3人,局里下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大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大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其他在职干部7人。
咨询电话:0771-3628190,
办公地址:大新县桂园路(原中冠汽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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