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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根据《龙州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及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好退役军人安置转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我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思想政策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思想政策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