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天等县科学技术协会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县科学文化素质。做好科普场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三)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党和政府制定科学技术政策、法规提供咨询,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有关工作。
(四)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向有关部门推荐人才,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及学术研究会,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六)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七)主管全县学会的业务及挂靠单位的协调、联络;组织推荐全县自然学优秀学术论文送市评选工作,承办全县自然科学论文的评审工作;参与县级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选拔、项目评优、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县级科技期刊宏观管理和学会兴办实体的初审工作。
(八)建立和发展县乡科普网络;组织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创建工作,负责科普示范基地、示范户、农技协会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发挥其在农村产业调整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九)负责组织所属团体和会员承担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技工作以及重大项目的咨询、论证等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参加技术攻关,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
(十)兴办符合天等县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