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组织牡丹江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市“诚信牡丹江”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统筹进行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市直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负责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国、省有关“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等工作。
(十三)负责市涉企政务服务中心、市民生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负责进驻、派驻部门单位、办理事项、服务效能及人员考核管理。
(十四)负责办理商事登记、投资建设项目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组织重点建设项目联审会办。
(十五)承担市委、市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拟订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重要文件起草、专题理论研究和统计分析。承担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损害营商环境督办案件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负责对市直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监督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四)大数据建设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推进落实省政务数据资源建设标准,推动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开放目录。
(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市“诚信牡丹江”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监督科(市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负责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承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案件,提供营商环境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统计汇总、整理投诉举报的数据资料并负责档案管理,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
(七)投资项目促进科。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组织指导下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的招商引资项目促进监督工作。
(八)考核评价科。负责构建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拟订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行业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九)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放管服”改革工作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十一)办事中心运行管理科。负责市涉企政务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对进驻、派驻部门单位、办理事项、服务质量与效率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派驻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十二)商事登记和涉企服务科。负责权限内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负责权限内企业核准登记。负责网上企业注册、对重点企业送照上门等工作。负责协调前置、后置许可审批部门相关工作。负责衔接商事制度改革的其他工作。
(十三)建设项目审批科。负责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权限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审批。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负责建设项目踏勘、专家评审、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重点项目联审会办及“一图审”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营商局领导
吴 叶,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主持局机关全面工作。
钱丽环,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政务大数据建设、安全、信访工作。分管科室:人事科、办公室、考核评价科、政策法规科、大数据建设管理科、大数据中心。协助工作:李春梅(营商局四级调研员)
田永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商事登记和涉企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的协调督办、建设项目审批、重点项目联审会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放管服”改革的综合协调。分管科室:商事登记和涉企服务科、建设项目审批科、“放管服”改革工作科、投资项目促进科、机关党委。协助工作:周志成(营商局四级调研员)
魏文军,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负责驻营商局纪检组日常工作
梁文喜,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投诉监督、涉企政务服务中心及民生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各分厅的监管指导、电子政务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分管科室:监督科、办事中心运行管理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诚信中心。协助工作:王庆松(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人:伊晓红
咨询电话:0453-629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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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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