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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按权限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三)按权限负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按权限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按权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指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按权限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依职责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及相关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零售检查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检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各类标准制定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监管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图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药品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国内提高全区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口。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机构设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三、领导信息
【局长】金成星
【副局长】张明志 ;
【工会主席】 鲍春新 ;
【副局长】刘彩菊 2020-10-10
【总工程师】 吴雪辉 ;
【副局长】马亚骉 ;
咨询电话:0563-3017010,0563-3017511
办公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双塔路市政集团1-2层(阳光中学南门斜对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563)3023029
办公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办公室科室负责人:唐存兵; 办公电话:0563-3025401;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办公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务中心西一区四楼;职 能: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财务、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鳌峰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昌盛,联系电话:3024700,办公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法制路89号,上班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