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东港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主要职责
东港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东港市行政审批局牌子。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部署要求,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农场)、开发区和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对市直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七)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公共行政服务建设。负责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智慧政务建设,提升城市信息化和现代化综合发展水平。
(八)负责 12345 非紧急类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工作,指导市民心网、投诉中心工作。
(九)承担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
按照所承担的职能,东港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设内设机构5个。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财务、后勤、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人才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奖励、任免和后备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2.行政审批管理室。负责拟定工作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落实;对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查、管理;推进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政务服务管理室。负责各分中心政务服务考核、指导、管理,协助行政审批管理室收集各界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提供项目审批代办服务。
4.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室。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信访、投诉工作,重点案件督办追责、营商环境建设的绩效考核、满意度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市民热线电话办理、监管和指导工作。
5.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室。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工作、统一申请审核、资金安排、建设验收、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专业人才招录、培训、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东港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东港市营商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1.办公室。负责中心党建工作、干部教育管理;负责文秘、档案管理、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协调、物业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2.大项目代办办公室。负责调研、走访重点项目,收集汇总企业在项目审批、经营运行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对个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或上报市政府协调解决,对共性问题提出创新措施意见;负责对全市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在企业提供基本要件的前提下,法定时限内压缩时间完成项目办理手续,及时协调项目单位补充容缺开工、以函代证等方式需要提供的审批要件。
3.诉求办理部。负责12345平台、人民网书记信箱、市长热线、疫情防控举报热线等诉求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和市直部门办理群众诉求工作,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负责承担落实市委组织部“四单办结法”,受理、转办、督办网格员反馈的各类问题;承担市党群服务中心(智慧城市运行指挥中心)的日常管理、调度、指挥、协调等工作。
三、领导及分管工作
鲁琪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营商环境全面工作。
孙梁庆,党组成员、副局长(兼行政审批局局长),分管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室工作。
杨晓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室和综合办公室工作。
俱志顺,副局长,分管政务服务管理室和行政审批管理室工作。
四、联系方式
综合办公室:7866006
政务服务管理室:7149520
行政审批管理室:7149003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室:7866007
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室:7866003
东港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