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区直各部门、乡镇、社区和各单位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智慧政务服务大厅对接服务。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八)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九)负责对区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一)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三)承担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商务局应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区商务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负责人:姓名:陈新
职务:营商局局长
负责: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优环办工作。
姓名:孙佳逸
职务:营商局副局长
负责:局日常管理工作,主管党建、宣传、办公室、大厅工作,负责综合窗口建设。
咨询电话:0464-6161018
办公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183号 邮政编码: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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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 13:30—5:00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64-2913279
办公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惠民小区D区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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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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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湖东路惠民小区S2-3栋 茄子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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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64-6109292
办公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新东方嘉园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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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