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制定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工作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措施在基层卫生机构的实施。组织深化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对基本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组织落实和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防控措施。负责本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监测、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制定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农村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辖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开展重大职业病监测、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监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对区域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行业管理,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的准入;对医疗质量标准、服务规范进行监督和管理,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负责医疗纠纷的受理、调查和处理。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经费的落实、使用和收缴及监督管理。制定全区计划生育的药具供应计划,指导、监督避孕药具的使用和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实行综合治理。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十)指导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康教育,组织推动“健康新兴”建设。
(十二)负责本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卫健局应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全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