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日喀则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承担全县教育、体育领域改革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县教育、体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稳定安全工作。
(四)负责全县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幼儿园教育的宏观管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县教师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工作,参与地方教材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
(六)执行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和计划,负责全县学生管理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
(七)拟订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县级教育、体育经费和教育国有资产,组织开展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日喀则市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双语教育工作。
(九)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
(十)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协调全县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加强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体育运动相关工作。
(十一)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日喀则市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和中小学体质达标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开发体育产业市场。
(十三)负责运动队伍建设,承担培训体育专业教师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受援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