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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卫生体制改革中,于2004年12月在原沧州市卫生防疫站基础上组建成立的,是具有实施政府对社会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卫生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业务培训与指导、技术咨询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中心位于沧州市朝阳大街与九河西路交汇处,交通便利;总建筑面积7507.69平方米,占地52.6亩,总投资1934万元;建筑风格独特,由办公楼、检验楼、业务楼三部分组成庭院式结构,楼与楼之间由连廊联结贯通,环境优美。
中心编制145人,业务技术要员占人员总数的85%,其中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51人。中心设防疫消杀科、免疫规划科、艾滋病防治科、慢性病防治科、信息科、结核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卫生科、健康教育科、质量技术管理科、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营养与食品卫生和中心门诊部等13个业务科室和中心办公室、党务办公室、总务科、财务科、人事科等5个职能科室。
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科教兴业”战略,以能力建设为中心、以大众健康为核心、以保证质量为生命、以务实创新求发展,逐步使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迈入发展快车道。
负责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与监测、突发性卫生事件处理、卫生宣传和教育、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等工作。
各业务科室职能
免疫规划科负责全市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工作;开展疫苗相关疾病的监测、调查、报告、处理等工作;制定并实施免疫规划,开展扩大免疫服务工作。
结核病防治科负责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对结核病人的发现、诊断、治疗进行督导管理和登记、报告及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基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
防疫消杀科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流行病防治工作,包括流行病调查、制定防治方案、开展疾病流行的预测预报工作;对辖区内消、杀、灭药械质量监测,对消毒、隔离和院内交叉感染进行技术指导、监测以及对消毒效果评价。
性病艾滋病防治科负责全市性病患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管理、治疗以及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制定全市性病、艾滋病防治规划和疫情报告、处理工作。
质量技术管理科负责全市样品收发、检验、计量认证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微生物检验科负责全市微生物、寄生虫检验和病毒检验工作;负责对传染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等事件的采样、检验、鉴定工作。
理化检验科负责全市理化检验检测工作。
卫生科负责全市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工作。
慢性病防治科负责全市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管理以及对慢性病的干预、检测、评估。
地方病防治科负责地方病的流行情况调查和预防性控制工作,制定布病、鼠疫防控措施,对基层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实施有关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的检测采样和卫生学评价;开展营养调查和健康相关产品对人体影响的研究。
营养与食品卫生 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安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居民营养膳食,学生常见病监测,学校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价。
信息科负责全市疫情网络直报工作,收集、统计、分析疫情信息和动态,进行疾病流行的预测预报。
健康教育科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社区、农村、医院、厂矿、学校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配合有关科室开展各种卫生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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