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工作职责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承办国家、省、郑州市和登封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去郑来登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分析预测信访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六)负责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信访保障工作,做好突发信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地区间活动。
(八)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的应用、维护,协调解决群众通过网络、固定电话、手机短信等提出的信访事项。
(九)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十)承担登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一)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登封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车辆、保密、档案、安全、政务公开、对外联络、文印收发、节能减排、后勤保障、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纪检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及与财政、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平安建设工作的协调;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安排重大活动信访保障和值班工作;负责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调研科。负责文秘工作;负责以市委、市政府及“两办”名义下发的涉及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公文处理,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市信访局综合类文件的公文处理;负责信息、宣传和信访数据综合工作;负责信访政策研究,开展信访工作调查,定期提出信访情况分析报告;搜集分析人民群众对国家政策和重大决策反映的信息,把握社会动态、动向,为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依据。
(三)来访接待科。负责接待、受理、疏导群众到市委、市政府门口及市信访局的个人、集体上访事项;负责做好群众赴京到省去郑的个人、集体上访事项的协调处置;负责交办信访案件;负责上三级交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以及自立案件的交办、催办、审结、报告工作;负责全市领导接访工作;负责统计分析群众来访情况;负责接访大厅管理工作,承担驻来访接待大厅有关单位及律师接待窗口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做好信访评估和矛盾排查工作。
(四)办信征集科(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受理、办理群众来信反映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书记、市长信箱和人民建议征集相关业务,对人民建议进行征集、分析、批转,筛选重要信息。
(五)网络信访科。指导全市网上信访工作;负责办理国家、省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固定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视频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应用培训;负责市信访局内、外网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负责信访工作舆情动态、舆论宣传及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六)督查科。负责对中央、省、郑州市和我市交办重大信访事项处理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信访事项处理的意见和领导批示意见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信访法规的督促落实;综合指导基层群众工作,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与实施,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负责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综合协调、督查指导全市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协调、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实施责任追究。
(七)复查办公室。负责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接待受理、组织办理应由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进行复查的信访事项;督促被复查人依法落实信访事项复查意见或者复核决定;对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和下级信访事项复查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办理上级和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科。负责处理中央、省联席办、郑州市联席办和市委、市政府、市信访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牵头协调重大信访事项的解决,分析研究事件的原因、本质,总结经验,从源头上遏制重大事件发生的方法、措施;督促落实市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成员单位的信访工作;承办市联席会议会务组织、简报编印、文电办理等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制度和年度工作要点,收集、综合、通报有关情况,收集需要提请市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工作建议。
三、事业单位
登封市信访局管理3个事业单位。
(一)登封市信访接待中心。登封市信访接待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职责为: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的法规和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群众来访登记、政策咨询、接待分流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大厅的秩序维护、访情统计与分析;负责全市重大信访事项报告工作;参与处理本地区突发性及群体性信访事件工作;负责为来访群众提供心理、法律等咨询服务;做好其他信访日常工作。
(二)登封市信访复查服务中心。登封市信访复查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职责为:指导市政府有处理权限的行政机关提出复查报审意见;负责组织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论证、听证;负责对基层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工作进行检査督办;负责全市信访事项的复查受理、复查、录入归档等工作。
(三)登封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登封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职责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做好全市矛盾纠纷情况的排查、收集和整理,分析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动态、特点和对策,定期通报全市社会调解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的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报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处中心受理的信访矛盾纠纷,组织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矛盾纠纷案件;完成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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