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落实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3、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科技创新、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4、指导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和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阵地、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旅游富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统筹推进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9、负责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浉河区签订对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推动浉河区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质旅游产品走出去。
10、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1、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统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领导
范振清
党组书记
杨冬梅
党组副书记、局长
熊建国
副局长
汪亚杰
副局长
朱启宝
副局长
李 昊
副局长
唐 畅
副局长
童永强
副局长
孙 燕
副局长
徐玉华
副局长
蔡 莹
副主任科员
咨询电话:0376-6653222/6652101
办公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1号(弘昌运动城)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六延时服务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浉河区文化馆联系电话: 0376-622113;浉河区图书馆联系电话: 0376-6225163;文化稽查队联系电话: 0376-6229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