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五)管理和指导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
(九)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 负责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加强经侦部门基础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及时收集整理经济犯罪信息。
(十一)组织实施对来浉河区的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三)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负责与其他地区警方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十五)指导、检查、督促全所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明友 | 政委 | 刘建华 | 副局长 |
陈 宬 | 副局长 | 钱仕华 | 副局长 |
郭进华 | 副局长 | 陈益书 | 副局长 |
咨询电话:0376-6653222/6652101
办公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1号(弘昌运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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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六延时服务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