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广汉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德阳市、广汉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
(三)执行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文件;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牵头负责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群体权益保护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基层政权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市殡葬事业规划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行为,指导婚姻登记机构管理工作及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
(六)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全市村(居)以上市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行政区划资料的收集整理、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助管理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留存公益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十)拟订促进全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和督促全市民政专项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康复辅助器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化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工作服务平台。
咨询电话:0838-5350011 ,投诉电话:0838-5350351
办公地址:德阳市广汉市成都路西段与中山大道南二段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东泰.音乐公园西侧约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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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