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提出全县科技和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激励自主创新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负责遂平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奖励工作。
(二)拟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和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三)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四)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六)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负责全县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县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拟订全县科技服务业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八)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十)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发布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在产业集聚区框架内研究制定产业转移示范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负责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工作;指导各地开展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督导重点签约项目落实;负责产业转移项目监测、统计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十一)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二)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三)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企业上云、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归口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保密和技术出口的审查、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技术市场等工作;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企业单位发展。
(十五)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准入条件;调整优化行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进非煤矿山合理开采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
(十七)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拟订全县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八)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科技情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学技术服务站和信息中心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宣传和科技信息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编制煤炭、煤炭清洁利用等相关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等职责,涉及煤炭的部分应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意见。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在相关能源发展规划内制定煤炭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统一负责煤炭工业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上报国家、省、市投资主管部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征求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意见,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提出行业审核意见。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编纂遂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史志。承担遂平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工信动员办公室工作。承担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日常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负责梳理本单位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负责对本单位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制定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规范申报材料,建立容缺服务机制,建立依申请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审核审批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预测,承担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统筹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出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全县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县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建议;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三)高新技术与农村科技股。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工作,负责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发展工作。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工作。协调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
(四)科技合作与科技成果管理股(遂平县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等科技创新型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院士工作站建设和申报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科技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县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外科技宣传工作。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提名,指导全县社会科技奖励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负责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项目计划与组织实施。拟订在遂工作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归口管理来遂工作的外国专家。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支持污染防治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保密、科技安全和技术出口审查相关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五)规划和产业政策股。组织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和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相关工作。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发布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指导各地开展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督导重点签约项目落实;负责产业转移项目监测、统计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县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及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年度计划、规划,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信息化重大工程建设;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推进生产和制造系统信息安全工作;负责信息安全防护、应急管理和处置;承担县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六)运行监测协调股(遂平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省内外、市内外、县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县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要素保障等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等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进步、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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