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工作方针,以及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发展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中医药、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体育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体育规划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育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育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推动卫生健康体育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订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区级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一)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驿城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区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管理国内外重大体育竞赛的备战及参赛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组织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十五)拟订全区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全区卫生健康体育宣传,负责卫生健康体育外事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区级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本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本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信息上报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合作交流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国家政策并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体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办法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国家、省、市及区级卫生健康体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
(四)规划信息股。承担健康驿城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规划;指导全区卫生健康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互联网十医疗健康”“系统内、跨部门信息互联共享”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体育信息统计工作,参与全区居民健康信息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体育事业项目规划、计划、论证并组织实施。
(五)宣传科技和信访股。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体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体育科学知识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区级卫生健康体育科研项目实施、新技术评估管理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指导、检查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六)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经授权的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拟订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七)医政医管和应急安全股(体制改革和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体育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拟订全区中医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参与全区重大中医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技术准入、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治未病、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康复、重点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中医文化传承发展。拟订全区中药事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相关标准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全区重大中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中药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组织开展中药人才培养;统筹协调中药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区药物政策、基本药物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机关和卫生健康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育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育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八)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股。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拟订加强乡村医务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并加强管理;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
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九)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执法检查工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体育股(体育产业股)。拟订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等级裁判员(三级)、等级运动员(三级)的审批工作;指导运动队训练、竞赛及“训、科、医、管、保”复合型团队建设;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推动全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区运会和全区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组织市运会的备战和参赛工作;配合协调市级承办的省内重大体育赛事。组织体育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
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性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协调区内承办的国家、省群众性体育运动会;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性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协调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公共体育基本建设及维修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体育事业统计年报、体育场地普查等统计工作;监督指导体育社团组织工作,监督、管理体育场所经营活动。
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负责提供卫生健康体育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本部门承担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现场查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本部门卫生健康体育系统“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牵头负责清理审批服务事项工作;负责编制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咨询电话:(0396)2828122,0396-2828650
办公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街道 解放路西段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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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电话:(0396)2828800,(0396)2828801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1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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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