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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实际,编制《偃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洛阳市偃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洛阳市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1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办公联系电话及传真:0379—67779790
通讯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13楼1302办公室
邮政编码:471900
电子邮箱:ysqyjbgs@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偃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偃师市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到本机关办公室联系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偃师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yanshi.gov.cn,公开栏等公开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偃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偃师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偃师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的电子邮箱。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标准依据相关标准执行。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领导介绍
李世伟 党委书记、局长
杨晓锋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少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军伟 党委委员、副局长
姬晓东 科级干部
咨询电话:0379—60110006,0379—60810399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府佑路首阳大厦1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