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码头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会同县发改部门提出我县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对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
(七)负责全县车辆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负责营运机动车技术检测、运输争议仲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完成国家重点物资、紧急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等指令性公路运输任务。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十一)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孟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分工。孟津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水路等规划;孟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 与孟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孟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孟津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有效衔接。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人事股
(三)财务审计股
(四)公路股
(五)运输管理股
(六)安全监管股
(七)法律法规监察股(信访股)
咨询电话:0379-67915006
办公地址:洛阳市孟津区朝阳大道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的孟津便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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