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商务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商贸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商贸流通设施投资项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拟订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负责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的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四)负责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商品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等)。
(五)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申报、下达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工作。
(七)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申报;指导工业集中区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管理和指导我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流通和合作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省商务厅、常德市政府和本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津市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活动。
(十二)负责全市商务行业统计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市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5人)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参与拟订全市商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办法;负责全市重要经贸活动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拟订商务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2.贸易服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3人)
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分析市场运行和市场供求状况,调查市场价格信息;按照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指导协调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市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
3.市场建设股(2人)
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拟订鼓励类流通设施目录,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市场准入程序;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扶持商贸企业发展物流配送;负责商贸物流先进技术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宣传推介;统筹全市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项目建设、向上争资。
4.外经外贸外资和投资管理股(2人)
负责全市外经外贸外资和内资数据统计工作;管理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企业参加在境内外举办的国际性商品展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后期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外贸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进出口企业的退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
5.市场秩序股(2人)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牵头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负责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商务系统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负责民调、综合治理工作。
津市市商务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参与拟订全市商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办法;负责全市重要经贸活动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4662人围观过
13092人围观过
4491人围观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