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常德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司法行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五)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和装备工作。
(九)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绩效评估、考核奖励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津市市司法局内设1个办公室(政工室);6个股室: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审查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应诉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2个直属机构: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津市市社区矫正工作局;1个二级事业单位:湖南省津市市公证处;9个派出机构司法所:津市市司法局三洲驿司法所、津市市司法局汪家桥司法所、津市市司法局襄阳街司法所、津市市司法局金鱼岭司法所、津市市司法局嘉山司法所、津市市司法局新洲司法所、津市市司法局毛里胡司法所、津市市司法局白衣司法所、津市市司法局药山司法所。
津市市司法局办公室(政工室)。 联系电话: 4213420工作职能: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督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