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来电。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及中、省、市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
二、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中、省、市、区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和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责任,拟定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向各街道和区级部门转办、交办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负责办理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省联席办、省信访局、市联席办及市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承担协调处理群众来区、上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非正常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事项;
五、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推动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街道、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建议,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化解、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全面推行网上信访。
七、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相关会议决定事项。
八、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 责 人:国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