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二)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平时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制定市本级城市防空袭方案并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
(五)组织管理全市人民防空信息警报建设。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利用军、地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管理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实施人民防空有线、无线电管理。推动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组织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和检查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指导全市人防指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七)管理全市人民防空专项经费和资产,编制、审核人防经费预决算。
(八)指导全市人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监督人防专用设备器材的安装使用。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行业技术标准。
(九)承担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工作。
(十)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鹤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