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及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与指导;制定全县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指导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教育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
(五)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和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协调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
(六)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研学旅行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和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师德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和骨干教师培养;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学会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县级以下人民政府、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组织开展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学生资助和教育扶贫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和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十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指导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七)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县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八)统筹规划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优秀运动队伍、体育专业学校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九)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二十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国际间体育合作与交流,特别是中俄双边体育合作与交流。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
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督办、文字综合及信息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教育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指导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群团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干部、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选拔、交流、奖惩、人事任免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群、关心下一代、老科协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综合管理和知识分子政策工作;综合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县教育局机关和教育系统的劳动工资审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考核、奖励工作;编制毕业生需求计划;参与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审定;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审工作;组织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现状和师资需求的调研;负责全县中小学师德建设和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协调办理教育信访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学历文凭认定工作。
(三)财务审计和发展规划股
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财务工作,负责经费的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各类教育机构收费标准核定、实施和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国家助学金落实及使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工程质量。
(四)基础教育股(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指导检查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开展家庭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学籍管理(转入转出)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管理工作。
承担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负责全县中小学选用国家课程教材、教辅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推广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美育、卫生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生体育艺术比赛及健身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饮食卫生工作实施监管;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疾病防控工作;负责教育对外交流和研学旅行工作。
承担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贯彻执行上级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协调搞好职工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对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实施对职业教育及民办教育的评估、评价、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督导、检查、规范职业教育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工作;负责对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资质的审批工作。
(五)督导室
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评估、评价、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督导检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工作。
协调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自评、迎检机制。
建立和完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县级自评、迎检机制;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点)、幼儿园的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优化学校内部管理;完善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常态化督导,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按照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部署组织实施县域内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
三、单位领导
慕贤军 逊克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广文 逊克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汤云婧 逊克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456-4468700 ,0456-4468611
办公地址:黑河市逊克县奇克镇青松街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不办公。
咨询电话:0456—445322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红玛瑙大街45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