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制定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开发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广电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动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广电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逊克特色地域文化走出去。
(十二)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村屯履行文物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督察。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和督办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物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指导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考古项目的实施。承办县政府核定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全县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县博物馆及馆藏文物工作,指导全县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服务;负责权限内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资质资格申报工作。指导全县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文物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和传播、展示工作。
(十三)负责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组织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四)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议案、提案、机要保密、信访、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文字材料综合、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设施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统计工作。
(二)市场管理股(文化管理股)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村屯履行文物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督察。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和督办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物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指导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考古项目的实施。承办县政府核定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全县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县博物馆及馆藏文物工作,指导全县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服务;负责权限内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资质资格申报工作。指导全县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文物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和传播、展示工作。
(三)广电管理股(旅游管理股)拟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营销策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旅游市场开发、培育、完善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负责策划、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文化旅游营销活动并组织实施。承担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组织筹备。负责旅游宣传品研发。研究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提出精准营销策略,不断推出旅游新产品、新线路。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拟订全县广播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建设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指导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对全县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转播和引进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对互联网视听节目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管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转播机构。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宣传活动。
拟定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工作。指导、促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业态发展。推动全县文化产业、广电产业和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县旅游示范区、度假区创建和旅游线路规划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统计及经济运行综合分析。指导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乡村、养生养老文化旅游的推进与管理。指导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工作。
单位领导
王洪东逊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玉逊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霄逊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涛逊克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孙海涛逊克县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霜逊克县旅游服务中心副书记
汤宇逊克县广播电视中心副主任
施蕊逊克县广播电视中心副主任
马丽逊克县广播电视中心副书记
汤艳庭逊克县文化中心主任
田安喜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逊克微波站副书记
肖 飞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逊克微波站副站长
咨询电话:0456-4456005
办公地址:逊克县青松路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6-4468700 ,0456-4468611
办公地址:黑河市逊克县奇克镇青松街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不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