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口岸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口岸开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口岸运输计划的协调工作,定期统计、分析口岸运输情况,并做好预报、预测工作。
(三)组织协调口岸的集疏运工作。组织路、港、贸的协作配合,加强货物运输周转和集散的衔接,提高口岸通过能力,保证口岸畅通。
(四)督促检查口岸联检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和行李物品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检查、检验、检疫工作。协调处理各单位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五)按照国家关于口岸开放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负责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查、报批工作,并负责组织落实有关具体事宜。
(六)组织开展口岸各单位职工涉外政策、纪律和加强治安的宣传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和严重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七)负责与俄对应口岸部门开展有关口岸工作的会谈、会晤以及协调工作。
(八)负责协调维护口岸公共秩序和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口岸反恐和应急工作。
(九)负责黑河口岸现场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政秘科(口岸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政务和事务运行工作;负责财务、审计、统计、调研、干部和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口岸基本建设的投资管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的处理;负责口岸工委系统党群、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与俄方口岸工作会谈会晤的具体工作。
(二)货物运输管理科。负责口岸进出口货物的运输管理工作。制订调整口岸的货运计划,承担预报、预测工作;加强车、船、货的衔接,加速车船周转和货物集散,保证口岸畅通;督促检查口岸联检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对交通工具和货物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检查、检验、检疫工作;协调处理各部门在货运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督促、协调货检现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货检现场物业管理工作。
(三)旅客运输管理科。负责口岸出入境旅客的运输管理工作。制订调整口岸客运计划,承担预报、预测工作;督促检查口岸联检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对出入境人员和行李物品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检查、检验、检疫工作;协调处理各部门在客运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督促、协调旅检现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旅检现场物业管理工作。
口岸党工委。负责口岸联检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单位领导
梁永生 黑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党组书记
赵 阳 黑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
闫德令 黑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洪涛 黑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咨询电话:0456-284999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黑河市自贸区 通江路10号 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时令: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6)12345,0456—8223200
办公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